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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子外出打工“被离婚” 离婚后老公负翁变富翁

发布日期:2017年06月27日

妻子外出打工期间,老公以下落不明为由起诉离婚。一场官司打下来,女方分得40万元财产。

此时,一个收债人出现。由于属于夫妻债务,女方被判还40万元。

一进一出,女方相当于净身出户,而且离婚一年多,男方就从“负翁”摇身变成资产上千万的富翁。

前日,市五中院重审该案。

重庆晚报记者 唐中明 摄影报道

打工期间“被离婚”

现年41岁的鞠世英是巴南区人,原来在当地一家洗脚城打工,前夫王某是个包工头,两人有个女儿。

鞠世英称,2006年她到南宁打工,2011年5月从亲戚口中意外得知丈夫王某和别人结婚。一打听才得知,早在2009年5月在她不在家的时候,丈夫以她下落不明为由起诉离婚,当地村委会还出具一纸证明,法院缺席审理,并于2009年10月30日判决离婚。

眼见生米已经做成熟饭,鞠世英只好认了,并委托律师打官司分割夫妻财产。

律师在调查中意外发现,当年3月王某在贵州注册了一个上千万元的混凝土搅拌公司,也就是说,他摇身变成一个千万富翁。

四十万元被冻结

2012年2月,巴南区法院查明他们有一辆近100万元的奥迪Q7越野车,和一套80万元的房屋,为此判决鞠世英分得40万元财产。

正当鞠世英准备拿走这40万元的时候,她收到一份诉状。

一个姓王的先生称,鞠世英的前夫当年买车买房的钱是找他借的,现在要求两人共同归还。这让鞠世英傻了眼。

经过一审、二审,法院均判决王某和鞠世英共同归还这笔95万元的债务。去年6月,王某的银行账户里有120万元,当法院从中执行40万元,准备给分得40万元离婚财产的鞠世英时,这笔钱被王先生申请冻结。

法院已重审该案

至此,鞠世英不仅一分钱没有拿到,还欠下打官司花的5万元。

2013年8月,鞠世英向市五中院申请再审,认为借款案很蹊跷,怀疑王某、王先生恶意串通,是一个虚假诉讼。

市五中院裁定再审。前日,法院审理后表示,鉴于案情重大错综复杂,须进行调查。

前天,王某的妻子雷某作为代理人出庭。

庭审结束后,鞠世英生气地走到雷某面前,“你说你们没钱还,那你为啥子还用这么好的手机,穿一身牌子货的衣服。”

鞠世英的妹妹告诉重庆晚报记者,雷某手拿的是三星的新款手机,市价5800元左右,和她用的是同一款。

雷某无言以对,在庭审笔录上签完字后走出法庭,上了一辆奥迪越野车。

记者注意到,这是一辆新奥迪Q7,贴着临时牌照。见记者拍照,她赶紧摇上了车窗离开。

资产上千万,为何借钱买房买车?

法庭上法官问,王某离婚后有了一个注册资本上千万的公司,为何还会借钱买房买车?

雷某称,买房买车确实是借的钱。那时王某刚在贵州接工程,没有多少钱周转。

王先生的代理人称,王先生和王某其实认识不久。

法官质疑:既然认识不久,又没有担保,借95万元不怕风险吗?

王先生的代理人解释,当时王某接了一个大工程,王先生想找王某接工程,就把钱借了,而且有20万元找同学借的。

为何只执行女方而不执行男方?

法官质疑,王某的银行账户里有120多万元,为何王先生只执行女方,不执行男方?

王先生的代理人停顿之后,称王某现在负债累累,根本没钱还。他本来也是王某的法律顾问,现在王某破产了,他也没当王某的法律顾问了。

雷某还代表丈夫向王先生表示歉意。雷某称,丈夫现在多病,正在治疗,公司也无法正常经营,根本没钱来还。

富豪要离婚

妻子如何维权

重庆晚报新闻律师团成员、重庆森达律师事务所贺天强律师表示,在富豪离婚案中,女性要弱势得多,主要表现在对夫妻共同财产状况不知情。

另外,强势一方利用法律漏洞无故拖延诉讼,以达到难以解除婚约关系,从而不让对方分割财产的目的,或拖延诉讼为财产转移赢得时间,或者试图直接达到让弱势一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的目的。

再就是,高额的财产保全费用往往成为弱势一方难以维权的门槛。富豪离婚中的财产标的额巨大,几乎被强势一方完全掌控。弱势一方要拿出如此巨大的诉讼保全费用,无疑难上加难。

此时女性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?贺天强律师建议:定期了解公司情况,夫妻共同财产最好能共同署名,保持透明,也能防止另一方擅自转移。

婚前婚后签订财产协议以及特别约定,明确婚前财产的范围、双方婚后财产采用共同财产制还是区别财产制,确定双方在家庭生活中的分工和义务。特别是在风险投资进入公司或者公司壮大引入其他股东进入前,股东与配偶、公司、其他股东等签署相关协议,以保障公司及相关利益主体的权益,但同时也需要兼顾公平。

富豪之妻需要防范“被离婚”的风险,必须要保证自己住址的合法有效;夫妻之间不宜长期分居,更不要随意玩失踪,经常保持和父母、亲友的联系。  

信息来源:重庆晚报   作者:唐中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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